苗栗縣三灣國小105學年度第一學期特殊教育工作計畫
一、依據:
(一)苗栗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設置辦法。
(二)本校教導處105學年度第一學期工作計畫
二、目的:
(一)使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之學生,均有接受適性教育之權利,充分發 展身心潛能,培養健全人格,發展良好社會適應能力。
(二)結合各種資源,提供多元化安置措施,以貫徹零拒絕之教育政策。
(三)提供符合適性化、個別化及融合精神之特殊教育與相關服務措施及設施。
(四)推動本校各項特殊教育事務,增進師生對身心障礙學生的瞭解、接納與融合。
(五)考量身心障礙學生之優勢能力、性向及特殊教育需求與生涯規劃,提供適當之升
學輔導。
三、主辦單位:本校教導處(特殊教育業務承辦處室)
四、協辦單位:本校各行政處室、普通班、特教班及相關單位
五、執行人員及任務分工:
(一)本校執行各項特殊教育工作,以專業團隊合作方式進行辦理,前述專業
團隊,由學校行政人員、特教教師、普通教師及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
等共同參與為原則,並得依特殊教育學生之需要彈性調整之。
(二)各行政處室、相關單位及人員職掌:
1. 教導處(特教業務承辦處室):
(1)執行及協調各項特殊教育事宜。
(2)推動、執行特殊教育(或特殊教育班)之各項工作計畫。
(4)其他特殊教育相關業務。
(5)安排適性教師擔班級導師,協助特教之推行。
(6)基於融合教育及回歸主流原則,應協調普通班提供特殊教育學生
最適當之安置。
(7)校內排課時,教導處應考量特教班排課需求,提供優先排課之協
助。
(8)協助編排課表、學業輔導、轉介安置及在學或成績證明等事宜。
(9)協助特教學生校園安全之維護。
(10)協助特教學生生活教育之訓練。
(11)協助特教班辦理、參與之各項校內、外活動。
2.總務處:
(1)提供校內適當學習場所配置特教班教室、資優類及藝才類專科教
室、知動教室及生活自理室..等。
(2)協助特教班各項設施之規劃及相關設備之採購。
(3)建置及改善校園無障礙環境設施。
(4)辦理特教班設備及財產之登記及報銷。
(5)身心障礙學生交通車維護管理、駕駛員之聘用、薪資管理及出車
情形等相關事宜。
(6)其他特殊教育相關業務。
3.普通班教師:
(1)參與規劃並執行班級內特教學生之課表安排、課程及教學內容、
評量方式..等。
(2)擬定並執行普特生之身心障礙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及資賦優異
學生個別輔導計畫。
(3)隨時給予班級內特教學生協助及輔導,並與特教班教師保持良好
溝通,交換特教學生教學及輔導心得。
(4)提供班級內特教學生適性服務前,應先予學生家長充分溝通,瞭
解家長之需求及期待..等。
(5)依班級內特教學生之障礙類別,參與特教專業知能研習。
(6)協助特教學生參與普通班學習活動及校園宣導活動..等事宜。
(7)其他特殊教育相關業務。
4.特教班教師:
(1)主動協助疑似生之初篩、檢核及評估,以及篩選、鑑定等工作與資料之解釋說明。
(2)規劃特教班年度工作計畫、課程內容、教學及評量、校外教學、
重大活動、特教宣導及編擬行事曆課程教學..等。
(3)編製與設計特殊教育教材。
(4)擬定並執行身心障礙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及資賦優異學生個別輔導計畫。
(5)與普通班老師討論個案學習需求、協商排課時間、課程內容、評
量方式..等。
(6)建立學生個案資料,擔任特教學生個案管理人員之角色。
(7)參與特教專業知能研習及工作坊。
(8)其他特殊教育相關業務。
六、執行工作時程表:
月份 |
105學年度當月重要特教行事曆 |
備註 |
8 |
|
|
9 |
|
|
10 |
|
|
11 |
|
|
12 |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6 |
|
|
7 |
|
|
七、執行成效評估:
八、本計畫陳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留言列表